10.13975/j.cnki.gdxz.2016.01.005
地方政府大部制改革的反思——基于深圳市的追踪调查与分析
通过对深圳市大部制改革的跟踪调查发现, 大部制改革后, 深圳的政府机构得到优化, 资源得到整合, 管理层级实现了扁平化, 决策权、 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监督和协调的运行机制得到了初步的完善, 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行政效率. 但是以激进方式推进的大部制改革, 尽管从形式上实现了组织的扁平化, 但大部制改革的最终目标并未完全实现. 在 "委" 与 "局" 的运作模式中, 相关的联系制度建立得并不充分, 有的部门甚至重新带来了交叉和混乱. 在改革存在一定程度的阻力、 缺乏内生动力和需要政治强力介入的背景下, 加强顶层设计、 强化制度约束和公民政治参与是地方政府大部制改革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重点.
大部制、深圳市、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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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3(国家行政管理)
2016-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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