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533.2011.03.010
清末结社权分析——以戊戌学会、立宪团体和革命团体为样本
清朝末年,在民族危机、政治危机的震荡下,在权利诉求的催发下,社团勃发成为一时之政象.戊戌时期的政事结社尚不成熟,是前法律的突破;立宪团体在政治、经济利益博弈中结社逐渐成熟,属于法律框架内渐进式的突破;以同盟会为代表的革命团体为非法存续,极端地破坏现有秩序,以对法律蔑视的姿态实施突破.这些结社的共通处是团聚力量,谋求社团的政治目的.
清末结社、戊戌学会、立宪团体、革命团体、同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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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9(法的理论(法学))
国家司法部2007年度重点项目《当代中国公民宪政意识及其发展实证分析》07SFCD04;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项目《宪政文化及其在当代中国的转型》09G-18
2011-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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