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533.2010.06.010
刑法中"国家机关"外延之实然与应然
我国刑法中"国家机关"的外延判别会影响到刑罚的执行、定罪与量刑,涉及对40个罪名的理解.由于刑法没有明确界定,导致了广义、狭义及折中的争议,所争议的焦点是国家机关是否包括中国共产党(除党的基层组织以外)各级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机关以及八大民主党派机关、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企业、共青团组织、妇联组织、工商联组织.从法的实然角度研判,所争议的机关不应认定为国家机关;从法的应然角度研判,某一机关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应当根据它是否具备国家机关的本质属性,前两项(中共和政协)应纳入国家机关范围,其它则不应纳入.
刑法、国家机关、外延、应然、实然
22
D924(中国法律)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完善我国追诉时效制度探究》0804013B;湖南文理学院科研基金重点项目《剥夺政治权利之法哲学研究》JJZD0908
2011-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4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