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533.2008.06.015
村委会选举贿选现象的公共选择分析及立法规制
村委会选举的中贿选现象、候选人、选民、政府代表者在公共选择理论中都能够得到很好的诠释.当前关于防治贿选的立法缺失,给村委会选举带来了消极的后果.要加强立法工作,包括健全制裁贿选的刑事法律体系,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和村民自治法,以规制村委会选举贿选现象.
村委会选举、贿选、公共选择理论分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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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21.4(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09-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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