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533.2007.06.001
浅论政府与民生
民生与政府关系密切.政府的性质决定了它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己任,政府的职能规定着它必须履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职责.政府失灵会造成政府失职,致使因市场失灵而产生的民生问题进一步加剧甚至恶化.因此,必须从变革政府的观念、完善行政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依靠法治手段建设法制政府等方面入手,对政府实施改革,以解决民生问题,改善民生和保障民生.
民生、民生问题、政府责任、政府失灵、改革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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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01(政策、政论)
2008-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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