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533.2004.06.004
论行政自由裁量
行政自由裁量是行政权力的扩张标志,根据不同标准有不同的种类.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有其客观必然性,虽然它必然会导致行政权力的滥用,但不给予行政机关以必要的自由裁量权,行政管理又将无法有效地进行.为防止自由裁量产生负作用,应当从法律原则、立法技术、自律、行使程序、司法审查和相对人参与等方面进行必要的控制.
行政机关、自由裁量、自由裁量权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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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中国法律)
2005-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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