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533.2002.02.010
行政程序法制化的几个基本问题
在我国行政程序法制化过程中:客观评价现行行政程序的立法状况,是行政程序法制化的前提;正确选择行政程序法的立法模式和功能模式,是行政程序法制化的基础;科学界定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程序法制化的关键;树立正确的程序观念,是行政程序法制化的核心.行政程序法制化的实现,离不开对上述问题的正确解答.
行政程序、立法缺陷、模式选择、基本原则、程序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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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1(法学各部门)
2005-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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