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533.2001.06.008
论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的冲突
冲突表现为三种情形:国家法律不禁止的行为,村规民约予以禁止;国家法律保障的权利,在村规民约里被剥夺;国家法律予以界定的行为,在村规民约中也有界定,但内容不一致.冲突的根源为,乡村同时存在法律所承载的国家权力和村规民约所承载的村庄治权.另外由于一些地方法律供给不足,村民更倾向求助村规民约.协调两者的冲突有三条路径:界定之路、融通之路和解放之路.
村规民约、国家法律、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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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93.75(政治制度史)
2005-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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