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0962.2010.02.019
法庭对话与法律事实建构研究
法律事实的处理是庭审的关键之一,得到司法界长期重视,也得到法学研究者的广泛关注.法律事实介乎客观事实和裁判事实之间,由庭审各方参与人共同建构,具有客观性,也具有主观性,较之客观事实和裁判事实都更为复杂.法律事实的建构除了借助非语言手段外,主要诉诸语言手段.其中,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部分,各方之间展开的对话是事实呈现和处理的主要手段,因此是从语言角度对法律事实建构研究的重要切入点.本文借助语料库,研究庭审法律事实建构的过程、特点和规律.分析从对话角色的三种方式展开:通过分析自述,侧重研究事实的呈现;通过分析交互,主要探究事实的共建;通过分析言他,侧重了解事实的认定.研究表明,庭审各方在建构法律事实的过程中表现出不同的态度和处理方法,他们在处理语篇信息时也表现出不同特点.
法律事实、建构、客观事实、法庭对话、法律语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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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055(法的理论(法学))
教百部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06JJD740006;得到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05K-04;得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创新团队项目GW2006-TB-006;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英学院2009项目资助
2010-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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