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行政级别、司法干预能力和法院判决——来自行政案件判决书的证据
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北大法宝手工收集整理的广东和北京两地行政案件判决书信息,构建相应的微观数据集,实证研究被告的行政级别对原告胜诉可能性的异质性影响.研究发现,在以区县级政府单位作为被告的案件中,原告胜诉的可能性远低于乡镇级被告的案件,甚至低于直辖市级被告的案件,这不仅证实了行政干预司法的存在性,而且与理论解释相一致,同时也揭示了行政干预司法的作用渠道.而在二审中,区县级被告案件的原告胜诉可能性则高于乡镇级被告的案件,说明二审判决具有纠正一审司法偏误的积极作用.此外,一审和二审行政案件中均存在“审判长固定效应”,尽管司法审判要求法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在司法实践中,案件判决显著地受到审判长个人特征的影响.
政府行政级别、司法干预能力、法院判决、行政诉讼、法经济学
33
DF8;D926;F019.3(司法制度)
2018-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9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