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著作权法中作者的收回权
目前许多国家知识产权法都规定作者享有收回权.收回权的客体是已经发表作品的使用权,其行使将对作品使用权人产生较大影响.为防止作者滥用这一权利,相关国家的法律均设置了较为严格的条件.收回权与发表权和修改权之间虽存在一定的联系,但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收回权在我国著作人身权体系中具有独立制度价值,应对其提供相应的法律保护.
收回权、著作人身权、发表权、修改权、制度价值
DF523.1(民法)
2008-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8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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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权、著作人身权、发表权、修改权、制度价值
DF523.1(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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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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