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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著作权法中作者的收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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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许多国家知识产权法都规定作者享有收回权.收回权的客体是已经发表作品的使用权,其行使将对作品使用权人产生较大影响.为防止作者滥用这一权利,相关国家的法律均设置了较为严格的条件.收回权与发表权和修改权之间虽存在一定的联系,但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收回权在我国著作人身权体系中具有独立制度价值,应对其提供相应的法律保护.

收回权、著作人身权、发表权、修改权、制度价值

DF523.1(民法)

2008-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8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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