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并使用信用卡行为定性与法律拟制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2506.2007.06.018

盗窃并使用信用卡行为定性与法律拟制

引用
从学理之角度分析,盗窃信用卡并在ATM上使用的应为盗窃罪,而盗窃信用卡并在银行柜台或特约商户处使用则应为信用卡诈骗罪.但刑法通过法律拟制将后者也定性为盗窃罪,对此不少学者提出了质疑.社会需要是人类一切制度与体系存在的根本原因,而作为一种无中生有的虚构,该法律拟制恰恰因为能够通过对刑法适当的变通而有效地满足社会某种需要,从而使自身获得相当的合理性.

信用卡、盗窃罪、诈骗罪、法律拟制

DF625(刑法)

2008-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91-9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广东商学院学报

1008-2506

44-1446/F

2007,(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