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2506.2003.03.018
职务犯罪预防法律制度之立法建议
人民检察院是职务犯罪的侦查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是与其侦查职能相伴相随的社会职责.人民检察院单独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时常会遇到阻力与因难,难以取得好的效果.因此,建议完善职务犯罪预防法律制度:即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增设一个预防职务犯罪委员会,负责宏观的职务预防,并负责指令地方政府特别是监察审计积极配合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而具体工作则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扩大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以及整个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监督,在各级检察院中成立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职务犯罪预防、法律监督季员会、职务犯罪预防局、立法建议
FD792.6
2003-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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