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2506.2001.06.017
广州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调查报告——兼论知识产权法律的本土化
从对广州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的调查可以发现,我国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基本上是国际公约的国内法化,因此在适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担保金和有关费用的规定不尽合理,申请海关保护的程序复杂,没收的侵权货物难以处置等。将国际公约或外国法转化为国内法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使移植的法律成功本土化,应注意将其与我国国情相互融合。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国际公约、法律移植、本土化
DF523(民法)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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