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2506.2001.01.008
关于进一步深化地方税制改革的思考
我国现行地方税制存在着管理权限过分集中于中央;税种设置不科学,缺乏主体税种,地方税收入规模偏小;改革进展缓慢等问题。进一步深化地方税制改革应加快制订《税收基本法》和《地方税法通则》,合理划分地方税管理权限;在规范地方政府或部门收费行为的基础上实行费改税;重新构建地方税收体系。
税制改革、地方税、税收体系
F810.422(财政、国家财政)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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