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14X.2015.06.028
电梯使用管理人首付责任否定论——以广东省立法中的争议为视角
电梯使用管理人与电梯所有者、电梯生产和销售者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不一样,在电梯安全事故中由电梯使用管理人承担首付责任,在许多情况下存在代人受过的问题.使用管理人首付责任的提出,没有经过严谨的实践调查.首付责任不是一个科学的规范术语,要求电梯使用管理人承担首付责任,对使用管理人失之公平,也不能真正实现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目的.
电梯、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首付责任、否定
D923.7(中国法律)
2015-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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