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14X.2014.06.016
“自治”与“官治”:从地方自治改革看清朝的灭亡
地方自治是晚清民间吁求之一,立宪派、革命派将其视为民主建设的基础。新政开始后,清政府将地方自治纳入改革范畴,对如何改革,各级官员有不同看法。为稳步推进,清政府在天津进行了自治实验。在此基础上,推出地方自治的最终方案,其实质,就是在官方监督下,建立分权制衡式的自治组织,并在不影响官方税收的前提下,筹集资金开展地方建设。这种“官治”色彩浓厚的“自治”方案,激化了社会矛盾,成为清朝灭亡的诱因。
地方自治、官治、专制、清末新政
K265.9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地方自治与清末变革”项目号10XNB029的阶段性成果。
2014-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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