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14X.2012.03.033
行政法权利(力)结构的平等性与非对称性
随着国家公权力向社会公权力的转移,传统行政法的权利(力)结构正在逐步调整.行政法的权利(力)结构兼具平等性与非对称性两大特点.行政法权利(力)结构的平衡和协调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其中最重要的两种方式为行政权的自律、自制和公民权的扩展.
行政法权利(力)结构、平等性、非对称性、平衡
D922.11(中国法律)
2012-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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