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14X.2010.03.030
论法律方法的可专利性
对法律方法授予专利,是继计算机软件专利、商业方法专利之后,可专利范围的最新、也是最具争议的扩张.从可专利的范围、授予专利应满足的条件、专利与创新的关系三个角度,对于是否应当授予法律方法专利,目前尚无法作出定论.不过,只要专利的授予无需考虑道德和其它法律的限制,可专利范围扩展至法律方法,就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对中国而言,了解法律方法专利这一专利法发展的最新动向,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
法律方法、可专利性、创新
D923.42(中国法律)
国家211工程第三期建设项目的学科资助,是"转型期法治的理论、制度与实证研究" 项目号:203000-123210301的研究成果之一
2010-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9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