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114X.2008.03.030
在公平与效率之间求得平衡——劳动仲裁机制重构基本点之探析
以法与经济学的理论分析,劳动仲裁立法应当力图在公平与效率间求得平衡,使得劳动仲裁在考虑市场经济体制可负荷性的同时,成为有效率的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准司法制度.取消强制仲裁前置程序,同时赋予劳动仲裁裁决终局效力与当事人契约合意自由选择权,是恢复仲裁原意,重构劳动仲裁机制的基本点.唯其如此,才能充分保障劳动者的诉权和寻求司法救济的机会.
公正、效率、劳动争议仲裁、仲裁程序的终局性、契约合意自由
D912.5(法学各部门)
2008-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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