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446.2006.03.004
论连带责任的归责依据——兼谈合同法第四百零九条
连带责任的制度的价值在于对责任人课以加重责任以保护债权人.连带责任的公正性不在于制度本身,而在于是否存在连带责任的归责依据.连带责任的归择依据在于数个责任人的关联行为与整体债权的形成具有密切的关系,连带责任人之间的关系比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更为密切,其追偿权更容易实现,即使责任人不能实现其追偿权,也符合公平正义.
连带责任、归责依据、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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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6(中国法律)
2006-10-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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