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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5-2909.2006.03.006

论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之法律性质

引用
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之法律性质不论是优先权还是法定抵押权,仅仅是形式的不同而已,二者在功能上是相同的,只是各国基于各自的立法特点而进行了不同的选择.在我国,依据我国法律传统以及立法政策和立法技术,在理论上我们应该认定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之法律性质为优先权,并且在民事立法中应确立优先权制度,将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纳入统一的优先权制度中加以规定.

优先受偿权、留置权、优先权、法定抵押权、担保物权

15

DF418(经济法、财政法)

2006-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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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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