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型”与”教学型”院校的主要分类特征
”研究型”大学与”教学型”院校应该在三个方面作实质性的区分:一是基础性特征,主要是关于学生、学者、知识的特征;二是制度性特征,主要是指法律规范下高等院校自治制度的特征;三是产出性特征,主要是指不同类别院校产出的知识、课程、人才、社会服务成果的标志性特征.
高等院校分类、”研究型”大学、”教学型”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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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7(高等教育)
厦门大学”中国特色高等教育体系”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I”类研究项目B2005201
2007-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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