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798.2016.04.018
试论秦简中的“徒隶”
秦简中有不少徒隶、徒、隶的记载。战国秦时期是社会转型时期,此时的徒隶带有转型时期的特征,具有多重含义:既表示刑徒,也表示奴婢,还可以指代自由民。与春秋时期相比,战国秦时期的徒隶主要指在官府劳作的某些刑徒和官奴婢,而不是自由民。这一方面反映了战国秦时期繁重的劳役负担以及政府对刑徒、奴婢劳役的重视,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国家对自由民的徭役政策的变化。
秦简、徒隶、奴婢、刑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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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2(奴隶社会(约公元前21世纪~公元前475年))
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秦汉奴婢问题新探”12CZS015;广东省高校"创新强校"工程特色创新项目“简牍资料所见秦汉家庭结构研究”
2016-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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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