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754.2002.01.011
“诗”可以怨——“诗三百”的政治寄托与怨刺传统
"诗可以怨"是春秋时代孔子提出的文学理论,时人为其意味规定了一个"怨而不怒,哀而不伤"的情感的界限.然而,情感的发泄是不可以界定的,"怨"不仅仅有着"温柔敦厚"的讽谏,更有着下层人士对时事尖锐率真的讥讽和嘲讪.基于此,我们将"怨"以那个时代的作品"诗三百"为文献基础,首先把"诗三百"中的政治寄托与怨刺传统进行了模式分析,其"怨"可以分为大谏之诗,告哀之诗,刺讽之诗.
诗可以怨、劝谏、告哀、刺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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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7.22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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