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5995.2013.04.012
以专业伦理精神重构师德规范——以“2008版师德规范”为研究对象
以教师专业伦理精神审视师德规范,其存在着教育行政机关作为制订主体并不合适、师德规范并不“道德”的问题.教师专业伦理精神,可以从行业自律、教师自治、专业伦理三个方面加以理解.重构师德规范,首先,应成立教师专业自治组织;其次,应依据专业伦理精神从师德理想、师德规则两个维度进行完善.
师德规范、教师专业伦理、行业自律、教师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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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0-012.9(教育学)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研究"12JZD002
2013-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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