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2187.2012.08.015
对食品大规模侵权惩罚性损害赔偿的理性反思
食品侵权严重侵害了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遏制食品大规模侵权,必须加重食品经营者的民事责任,用惩罚性损害赔偿来提高食品经营者的违法成本。但是我国侵权法中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规定过于抽象,没有发挥出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应有的价值功能,理性反思我国食品大规模侵权惩罚性损害赔偿的立法缺陷,有利于改进食品大规模侵权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真正发挥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遏制功能。
食品、大规模侵权、惩罚性损害赔偿
D913(法学各部门)
西藏民族学院2011年青年科研项目“大规模侵权损害无过失补偿机制研究”1lmyQ08
2012-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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