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2187.2012.02.005
主权、法治与人权:奥斯丁“法律命令说”的宪政之维
奥斯丁是在着手解决"法律是什么"这样一个基本问题的情形下提出"法律命令说"的,具有现实针对性和历史正确性。"法律命令说"蕴含着丰富的宪政思想:主权,国家不依附于任何其他权威,是宪政实施的前提;法治,必须确保法律被服从,集中表现为法律至上;人权,国家存在的目的,是解决了"法律是什么"这个问题之后最重要的追问。
法律命令说、主权、法治、人权
D911(法学各部门)
广西教育厅科研项目“司法救济基本权利的可能及程度研究”201106LX644
2012-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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