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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7-2187.2001.01.011

论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地位

引用
债转股的正式启动是解决银行不良债务,促进国企轻装转制的新曙光.债转股能否达到双赢的效果与它自身的具体运作紧密相关.而运作的关键就在于确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地位.其法律地位主要体现为其自身与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在债转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它对实现债转股的目标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金融资产、债转股、法律

14

D9(法律)

2005-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29-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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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007-2187

42-1412/G4

14

200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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