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粤港澳边境小额贸易
香港、澳门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港澳与内地特别是广东联系紧密.香港和澳门是自由港,长期以来是内地发展对外贸易的中转站,但粤港澳边境走私也非常严重.1947年,华南海关推行零星贸易办法,尝试对粤港澳边境贸易进行规范化管理,但收益甚微;新中国成立之初,广州市军管会颁布肩挑贸易管理办法,对输往港澳边缘区主要物资进行管理;到1950年,华南财委按照中央的统一规划,制定小额贸易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粤港澳边缘区贸易的管理,有效打击走私活动.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粤港澳边境小额贸易日渐式微.新中国成立前后小额贸易管理的沿革,体现了历史发展的继承与超越.
新中国、粤港澳、小额贸易、零星贸易、肩挑贸易
K27(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1949年~))
本文是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党史特别委托课题"20世纪60年代粤港澳边境小额贸易研究"GD18TW21
2020-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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