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表彰全省党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 在省委和各级党委领导下,我省党史部门和广大党史工作者,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史工作的指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取得一批有价值的党史研究成果,在资政育人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弘扬艰苦奋斗精神,激励各级党史部门和广大党史工作者在新时期的党史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决定授予广州市委党史研究室等21个单位为"全省党史工作先进集体";授予陈维烟等10位同志为"全省'十佳'党史工作者";授予洪汉文等26位同志为"全省先进党史工作者".
中共广东省委、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
F239.45;G23-4;C829.23
2010-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