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文件建办标函”2008”134号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文件建办标函”2008”134号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引用
@@ 各有关造价工程师注册初审机关:为了加强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日常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初始注册

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文件、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规范化管理、通知、机关、初审

D02;TU9

2008-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29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