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宣传提纲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称《劳动合同法》)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颁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我们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宣传提纲》,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大力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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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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