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512.2020.12.008
新中国城乡居住条件的初始变迁 ——1949至1956年的分析
居住条件是人们生活的必需条件,是社会生活的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949-1956年,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进行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的过程中,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居住条件的改善.在城市,采取了增加房屋建筑资金、建设新村、自建公助等方式,建设了一批新住宅;在农村,土地改革让农民分得了地主的住房,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开始自建住房.这就改善了城乡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居住条件、新村建设、自建公助、土地改革、启示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社会生活方式变迁研究1949-1956"14BDJ015的阶段性成果
2021-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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