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管过程中的“合谋”行为研究
在政府监管过程中,参与各方根据自身的利益最大化的需要而展开寻租活动,这种寻租活动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合谋,合谋不仅发生在监管方与被监管方之间,而且监管方自身、被监管方内部都存在合谋行为。作为非生产性活动,合谋扭曲了市场机制,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从而正确界定监管方的监管权限、正确区分竞争性联盟和合谋、引入独立第三方机构来避免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之间的合谋行为发生、实现地方性行政机构和地方性监管机构的分离,就成为解决合谋发生的重要措施。
监管、合谋、政府、寻租
TN9;F06
2014-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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