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512.2013.05.011
地方立法权限之再审视
从立法权限划分的角度看,我国现行立法体制是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分权的,多级并存、多类结合的立法权限划分体制.建国以来,我国地方立法权限的演变,经历了从有到无,再从无到有,接着规范即权限实质缩小的发展轨迹,其中最主要的节点为:1949年、1954年和1978年,1996年以及2000年.十八大前后,中央对地方进行了放权,地方立法权限有了扩权的趋势.对于地方立法权限的把握,应当从宏观与实践层面出发,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促进法律体系的内部和谐.
地方立法权限、再审视
D920.0;F812.4;C95
2013-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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