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我国宪法的"实"与"名"
@@ 笔者认为,我国的宪法学研究基本上偏重于注释法学,即只对现行宪法条文的注释.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重要一点是:在人们的潜意识里,宪法就是一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标题的文本,研究宪法就是、或者说主要是注释那篇文本.这种"唯文本"的狭隘的宪法学视野和方法,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妨碍了对现实问题的探索,由此产生的"宪法学理论"当然很难和宪政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也无法对现实提供有足够说服力的解释.因此,当前宪法研究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从"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的指导思想出发,首先厘清我国宪法的内容是什么?在名义上的宪法之外,我们是否还有实质上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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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2;D90
2005-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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