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工程技术伦理的建制
工程技术伦理的建制,就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构和组织,将工程技术伦理的理念和研究成果有效地贯彻和应用到工程活动中去.本文介绍了德国工程技术伦理制度化的理论论证,主要包括A.盖伦有关建制目的的人类学论证以及G罗波尔、C.胡比希等从社会-技术系统论和价值论视角对工程技术伦理建制必要性进行的论证.在此基础上,基于德国工程技术伦理建制的实践视角,本文重点介绍德国从联邦、州再到基层的各种制度化机构的建立以及工程师协会伦理守则的颁布实施.德国工程技术伦理的建制经验和特点,不仅有助于丰富工程技术伦理学的理论,对我国工程技术伦理学在实践中的应用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德国、工程技术伦理、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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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31(科学的方法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德国技术伦理学的理论与社会作用机制"09BZX048;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技术哲学研究前沿"L08BZX009;大连理工大学人文社科重点项目"基于和谐建构论的技术伦理学"DUTHS2008205
2010-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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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