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钻杆直径对标准贯入试验击数的影响研究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版)中标准贯入试验设备规格要求钻杆直径为42mm,目前北京地区岩土工程勘察项目中越来越多地使用φ50型钻杆,得到的标准贯入击数直接进行地基土液化判别、地基土承载力确定和参数选取的真实性无法判断.本文通过在北京地区7个场地进行不同杆径的标准贯入试验对比研究,结果表明:钻杆长度为3.0~20.0m时,砂土中φ42型钻杆标贯击数与φ50型钻杆标贯击数比值为0.94~0.99,随着钻杆长度的增加,其比值由较大值向平均值倾斜;粉土中φ42型钻杆标贯击数与φ50型钻杆标贯击数比值为0.88~0.93,随着钻杆长度的增加,其比值向较小值倾斜;黏性土中二者之间的关系并不明显.对砂土地基进行液化判别时,当使用φ50型钻杆得到的标贯击数处于液化边界线附近且判定结果为不液化时,实际上存在液化的可能性,建议使用φ42型钻杆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和液化判定.本研究在北京地区尚属首次,对地区经验积累和指导工程实际具有现实意义.
标准贯入试验、钻杆直径、标贯击数、液化判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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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413(土力学、地基基础工程)
2023-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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