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4049.2021.03.004
当长租公寓遇上"最严监管"
2021年2月2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近年来北京市场暴露的"资金池挪用""长收短付易'爆雷'""租金贷租客不能直接使用"等问题作出规定.
《通知》明确,自2021年3月起,北京市长租公寓从业者需向所在区住建部门报备;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得将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长租公寓;长租公寓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各方责任,不得强制收取装修费用等规定."这称得上是史上最严监管规定了."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奔航表示,近年来,随着来京务工人员数量逐年上升,长租公寓市场随之扩大.目前,长租公寓类企业在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市场份额占比已经超过20%.
长租公寓、严监管
F832.5;F299.233.5;TU241.2
2021-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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