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4049.2017.11.011
解析职务侵占
案例一:个体工商户不属于”其他单位”2012年10月,江西省抚州市金巢区H娱乐中心出资人徐某代表娱乐中心和T公司陈某签订一份音响设备采购合同,总价54万元.娱乐中心直接向陈某支付价款37万元,其余17万元转账至徐某账户上,由徐某支付给陈某.徐某收到该款后向陈某支付了8万元,后将剩余9万元占为己有并逃匿.
解析、娱乐中心、江西省抚州市、个体工商户、音响设备、采购合同、出资人、转账、账户、签订、单位、巢区、案例
TU7;F8
2018-0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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