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减税扩围
4月,国家税务总局两次发文实施针对小微企业的减税政策.先是4月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的政策.根据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也就是说,自今年开始的3年内,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小微企业,所得税都可以减半征收.以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的小微企业为例,其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原来的2万元减至1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收范围、税务、减税政策、国家、财政部、发文
F81;F8
2014-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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