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如何判断责任
意外伤害防不胜防,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寻求保护依旧有章可循.为此,本刊特整理相关案例四则,供广大读者参考.
案例1
宠物伤人,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刘女士在家属院遛狗,小狗将同院宋先生4岁的儿子宋明咬伤.惊慌之下,宋明大哭起来.宋先生带着孩子到居委会协商解决此事,双方协商未果,刘女士也从未探望过宋明.宋先生愤怒之下,以儿子受到精神损害为由,将刘女士夫妇推上了被告席,要求法院判令二被告支付医疗费336.5元、误工费600元、交通费100元、营养费600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如下:被告刘女士支付原告宋明交通费100元、医疗费336.5元,共计436.5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意外伤害、女士、医疗费、被告、案例、原告、有章可循、协商解决、诉讼请求、赔偿责任、精神损害、交通、法院、法律途径、误工费、损失费、居委会、读者参、整理、营养
TS9;TS2
2013-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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