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审批许可”到“核准登记”——详解深圳、珠海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同意广东省商事登记营业执照改革方案的批复》,3月1日起,深圳、珠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商事登记改革,并率先启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4种新版营业执照.两地新版营业执照与非试点地区的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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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F4
2013-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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