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1997.2012.02.001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有线电视工作委员会公告
经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批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有线广播电视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暂行),有线电视工作委员会于2011年12月份组织专家,对近期申请有线广播电视工程企业资质的机构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第七批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中国广播电视、有线电视、委员会、公告、协会、企业资质管理、广播电视工程、法律法规
TN943.3
2012-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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