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群体性事件主体的构成
@@ ”群体性事件”的称谓不一,如2000年4月5日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中,称为”群体性治安事件”;2004年11月8日中办、国办转发的《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意见》称为”群体性事件”,因此,现多以”群体性事件”称谓,笔者亦同意此说法.
群体性事件、事件主体、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积极预防、公安机关、工作意见、公安部、转发、国办、处理
D6(中国政治)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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