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权市场建设的政府作为:一个总体框架
水资源产权市场的特殊性决定了政府责任是建立水权市场制度、推进水权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根据一般政府责任理论并结合水权市场特点,从经济责任、社会责任两个维度建构水权市场建设中政府责任的分析框架.总体来看,当前我国水权交易实践探索中存在政府责任的缺位问题.中国特色水权市场建设中政府责任的实现,需要从健全水权交易法律法规保障机制、创新水权初始分配决策机制、完善水利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构建水权市场监管机制、探索水权交易公众参与机制、建立水权市场建设中政府履责的效果评估机制等方面着手.
水权市场、政府作为、市场经济与资源配置
F241.4;TP391;D630.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5BJY053
2018-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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