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保有税改革与城镇居民预期:例证长江流域9城市
对城镇居民对不动产保有税改革的接受程度与期望的研究表明,改革面临的重要障碍之一是城镇居民的接受程度,不考虑其他因素,仅23.6%的调查对象认为当前有必要且可以开征不动产保有税.受教育水平、家庭住房情况、家庭收入水平影响城镇居民对改革的态度.提高税收的公平性与支出的透明度有利于城镇居民接受改革.对新增与存量住房有差别的,统筹兼顾不动产保有、开发、流转环节的综合性改革方案更加容易被公众接受.不动产保有税改革应在课税对象、税率、减免政策上重点体现公平原则.在政策设计上,应对“新建住房”与“存量住房”、“住房消费”与“住房投资”合理界定并差别对待,关注居民住房情况与收入情况的匹配程度,并构建不动产保有税与居民受益联动机制.
不动产保有税改革、税制改革、城镇居民生活质量
国土资源部软科学研究课题“不动产税制改革研究”批准号:201320-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我国土地出让制度改革及收益共享机制研究”批准号:13JZD014.
2015-0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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