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生态补偿政策与牧民的可能选择
在禁牧地区,禁牧补助只能补偿草场的要素价值,通过配套政策措施帮助牧民转产再就业是禁牧政策得以实施的关键.现有的草畜平衡奖励标准未将超载程度纳入考虑因素,这会造成减畜和补偿的不对等关系,进而降低草原生态补偿的生态效果.现有的草原生态补偿监管体系是草畜平衡框架下的数量监管体系,呈现出弱监管的特性,会影响草原生态补偿的政策目标的实现.草场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与草原生态保护有着密切的联系,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草原生态补偿、生态补偿机制、牧民生活质量
X196;F326.3;G649.2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3BJY031
2015-0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