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赋能、结构优化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从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与农民生活方式协同转型视角和从村庄(村域)不会终结、新农村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协同并行的现实判断出发,重塑新农村建设的复合功能和多重目标,将村庄(村域)层面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五位一体”系统建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最“底层”空间界面和最“直接”依托载体.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将农业生产方式与农民生活方式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与循序渐进相结合,确权赋能,优化农地权能结构,严格准入,实施动态监管,建立规范退出机制.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三农”问题
F304;F299.21;D6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四川大学项目
2014-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50-159